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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涉黑第一案:谷万涛团伙涉黑案17人被判刑 主犯获刑24年

来源:衡宁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0-07-04 13:03 浏览:   栏目:大案要案
2018年12月24日上午,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谷万涛等17人涉黑案件一审公开宣判。谷万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其余16名罪犯分别被判处22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谷万涛等人涉黑案件社会影响大,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被称为“辽宁涉黑第一案”。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崔春辉律师曾参与本案的辩护。
 
经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谷万涛等纠集人员,以给组织成员工资、奖金、发放自制凶器等手段统一管理,强化控制,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多年来,在沈阳市辽中区范围内,谷万涛团伙实施故意伤害犯罪5起,致1人重伤、4人轻伤;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犯罪15起,致3人轻伤、6人轻微伤;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起,勒索他人财物700余万元;实施强迫交易犯罪,非法获利167万元。还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垄断辽中区的生猪交易行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辽宁涉黑第一案:谷万涛团伙涉黑案17人被判刑 主犯获刑24年(图1)
 
2018年12月24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谷万涛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4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罚金100万元。其余16名团伙成员也构成强迫交易等多项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2年至4年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包括谷万涛在内的17名涉黑被告不服均提起上诉。沈阳中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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