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兰州大学医学院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医系
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浙商维权服务中心专家库成员
浙商律师服务团专家律师
简介
毕业于兰州大学医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医系,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浙商维权服务中心专家库成员,浙商律师服务团专家律师。
曾在某市公安局从事法医鉴定和刑事侦查工作十二年,主检法医师,原公安司法鉴定人,对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痕迹检验、毒化鉴定、法医人类学鉴定等法庭科学领域具有深入研究,擅长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辩护、法医学鉴定、医疗纠纷。
经典案例:
1. 时某某非法持有枪支、买卖枪支弹药案(对枪支鉴定书提出异议,该鉴定书未能作为定案依据);
2. 焦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案(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未予认定);
3. 林某某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达1800余万元,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处理);
4. 潘某某故意杀人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申请对潘某某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后被鉴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5.梁某某故意伤害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向公诉机关提出被害人之损伤为攻击性损伤,公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后做出不起诉决定)
6. 王某某集资诈骗案(改变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7. 李某某寻衅滋事案(涉黑涉恶)(判处缓刑);
8. 夏某寻衅滋事案(涉黑涉恶)(不起诉);
9. 吴某某包庇纵容社会性质组织案(降低量刑档次);
10. 吴某某敲诈勒索案(审查批捕阶段未批捕,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11. 方某某单位行贿案(降低量刑档次);
12. 林某某组织传销活动案(判处缓刑);
13. 邹某某操纵证券市场案(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14. 郑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不起诉);
15. 某省银行行长票据诈骗案;
16.洪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判处缓刑)
17.潘某开设赌场案(判处缓刑)
18.朱某某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降低量刑档次)
19.运某非法发放贷款案(不起诉)
20.邵某故意伤害案(不起诉)
21.韩某故意杀人案(判处死缓,无赔偿谅解)
22.王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成品油)(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