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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立案

来源:衡宁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9-03-07 14:07 浏览:   标签:刑事诉讼立案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同时,这一诉讼阶段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特定的诉讼任务,简而言之就是决定是否开始刑事诉讼程序。
 

一、刑事诉讼立案的意义

 
刑事诉讼法把立案规定为刑事诉讼的开始和必经程序,对于保证刑事诉讼的正确进行以及刑事诉讼法任务的顺利完成,有着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公安司法机关正确、及时地作出立案决定,并不失时机地开展侦查或调查活动,就可以及时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有效地同犯罪分子做斗争。因此,正确地运用和执行立案程序,能够保证一切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及时地受到应有的刑事追究。
 
2、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正确、及时地立案,是对犯罪行为的受害单位或公民控告犯罪的正义要求的支持,是对他们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同时,正确执行立案程序,严格把握立案的法定条件,可以保证无辜的公民不受刑事追究,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3、立案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立案是司法统计的重要内容。正确地执行立案程序,就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各个时期和各个地区刑事案件的发案情况,分析研究某地某时犯罪的动向、特点和规律,总结工作经验,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更有效地同犯罪行为做斗争。
 
刑事诉讼立案(图1)
 

二、刑事诉讼立案的特征

 
1、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是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五个普通诉讼程序。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意超越、颠倒任何一个诉讼阶段。只有前一诉讼阶段的任务完成之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诉讼活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贯彻程序法制原则。立案程序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
 
2、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程序法制原则,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意超越、颠倒任何一个诉讼阶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安司法机关准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刑事案件,保证刑事诉讼任务和目的的实现。
 
但是,由于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不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五个诉讼阶段,但是,任何刑事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都必须经过立案阶段。只有经过立案,其他诉讼阶段才能依次进行,公安司法机关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才有法律依据,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立案程序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3、立案是法定机关的专门活动
 
刑事案件的立案,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而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行使立案权。
 

三、刑事诉讼立案流程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但接受不等于已经立案。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分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两种。
 
(1)立案:决定立案后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经过对立案材料的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作出立案的决定。
 
(2)不予立案:决定不立案应当告知报案人不立案的理由,制作《不立案决定书》,报案人如果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对控告人的复议申请,应当及时审核并作出答复。
 
4、对立案决定的复议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1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10日以内申请复议。对不立案的复议,由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办理,并在收到复议申请的30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
 
注意: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保密,并保障他们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四、刑事诉讼立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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