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宁律师事务所全天候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动态

帮助每一位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您当前的位置 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

衡宁所与青海省泽库县司法局共建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

来源:衡宁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9-08-02 09:02 浏览:   栏目:动态
       2019年7月22日,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和青海省泽库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联建仪式在泽库县司法局举行。活动当天,衡宁律师事务所向泽库县司法局捐赠了100本法律实务书籍。
 
衡宁所与青海省泽库县司法局共建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图1)
 
       本次活动得到了泽库县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委常委、副书记桑杰卡,县委常委张振才,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夏吾扎西出席活动。泽库县司法局局长让忠、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常铮、巩志芳,宣传部负责人刘丽琦,以及泽库县司法局各部门领导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
 
衡宁所与青海省泽库县司法局共建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图2)
 
       让忠局长主持联建仪式,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对衡宁律师事务所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泽库县司法局将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设,以与衡宁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为契机,提高泽库县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县人民服务。
 
衡宁所与青海省泽库县司法局共建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图3)
 
       桑杰卡副书记提出,公共法律服务对依法治县至关重要,泽库县98%为藏民,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对更好地保护藏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衡宁所与青海省泽库县司法局共建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图4)
 
       巩志芳律师在发言时表示,进入泽库,印象最深刻的是县城宣传标语——“有理无钱打官司,法律援助帮助你”,这充分体现了泽库县县委、县政府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大力关注。衡宁律师事务所非常珍惜这次联建的机会,并以此为起点,希望能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贡献更多的力量,这也符合衡宁律师事务所的办所宗旨——打造“社会责任有担当”的律所。
 
衡宁所与青海省泽库县司法局共建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图5)
 
       常铮律师提出,此次联建仪式恰逢其时,与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相契合。衡宁律师事务所将以此为契机,落实“两办”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精神,与泽库县共同探索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模式。
 
       未来,衡宁律师事务所将更多地参与到泽库县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设中,开放渠道,衔接资源,呼吁更多法律人关注泽库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衡宁律师事务所还将努力创造机会,把泽库县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引进到衡宁律师事务所实习,通过培训、交流等形式,为当地人才培养和储备贡献力量。
 
衡宁所与青海省泽库县司法局共建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图6)
 
       衡宁律师事务所此次能与泽库县司法局结缘,源于张青松律师的牵线搭桥。张青松律师是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主办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第11批志愿服务律师之一。泽库县,正是张青松律师的援助地。
 
衡宁所与青海省泽库县司法局共建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图7)
 
       泽库县隶属于青海省东南部的黄南藏族自治州,全县居民98%为藏族,是典型的畜牧县。虽然在2003年就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起到了相当程度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作用,但仍面临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大和法律服务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张青松律师到达泽库后,通过调查了解发现,要想解决泽库县公共法律服务现实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服务的新模式——“引进来,走出去”。
 
       一方面吸引更多的律师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每年在固定时间到泽库援助;另一方面,引进法律服务水平发达地区的律师事务所与泽库县司法局联建,利用其律所资源让泽库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走出去,到发达地方学习、交流,开拓视野。参与“联建”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不定期到泽库进行法律培训,与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交流,以帮助提升当地法律服务水平。
 
衡宁所与青海省泽库县司法局共建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图8)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一家与泽库县司法局联建的律师事务所,将与泽库县司法局共同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模式,开拓创新,落实承诺,让“共建”真正在泽库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提升泽库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我们将努力创建“泽库模式”,为其他欠发达地区提供借鉴经验,共同推动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