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巩志芳律师、创始合伙人常铮律师与陈绍娟律师、胡瑞江律师、刘春晓律师、马朗律师、朱帅律师、王思维律师等D俱乐部创始成员一行赴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参加由该所举办的刑事下午茶活动。
本次活动以“刑事律师的基本功”为主题,围绕接待与会见、阅卷与调查、庭审发问、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五个话题展开讨论并做相关经验的分享。
以下是对发言嘉宾主要观点的梳理,以飨读者。
·“刑事律师的基本功”
接待与会见
话题一
阅卷与调查
话题二
庭审发问
话题三
举证质证
话题四
法庭辩论
话题五
总结
·王嵘律师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
关于接待,获得客户的信任是非常重要的,在接待过程中,应根据客户的文化知识水平,调整自己的语言表达,让客户能够听的明白。
关于会见,包括初次会见与后续的会见。每次会见的重点是不一样的。初次会见,应取得当事人的同意与信赖。需要提醒的是,会见中应注意律师自身的刑事法律风险。
关于律师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风险较高,尤其是对言词证据的调取。对于调取的物证与书证,一定要表述清楚来源。
关于阅卷,刑事律师需要通过阅卷了解公诉人指控的思路,并且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或者线索。
关于庭审发问,应细分对象,不同的对象,发问的方式应有所不同。
关于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是从质证开始的,在质证阶段,应融入律师的辩护观点。
关于法庭辩论,律师在庭上的表达方式应是口语表达,不要念稿。句子要剁碎切短,少用复合转折的句子。用一句简单句讲不清楚,可以拆分为多个简单句。同时,律师还应注意法庭的语言禁忌,避免在庭审时大段大段的讲述法学原理,因为律师的辩护意见是说给检察官和法官听的,检察官和法官自身也是法律专业人士,律师不必要对法学原理过多的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