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抗拒从严,坦白从宽。在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坦白交代案情的话,是可以获得从宽处理的。那么具体来说的话,可以减刑多少呢?
一、如何认定坦白?
坦白在刑事诉讼中,称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一般来说,具体认定的话,主要分以下情况:
第一,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除此之外,还应供述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第二,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多次实施同种罪行的,应当综合考虑已交代的犯罪事实与未交代的犯罪事实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认定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虽然投案后没有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但如实交代的犯罪情节重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或者如实交代的犯罪数额多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一般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无法区分已交代的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或者已交代的犯罪数额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相当,一般不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第三,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时虽然没有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交代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坦白可以减刑多少?
《刑法》第67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实务中掌握好坦白情节从宽处罚,应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总结: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坦白,如何交代犯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理,对于具体从宽的幅度,需要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