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宁律师事务所全天候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见问题 > 观点

家人受贿300万全部退赃可判几年?

来源:衡宁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1-06-09 08:38 浏览:   标签:
很多国家公职人员因为一时受利益诱惑,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收受他人的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情况依法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如果行为人受贿300万元,全部退赃的话,最终会被判几年?
 
家人受贿300万全部退赃可判几年?(图1)
 

一、受贿300万会怎么判?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那么300万元属于什么情况呢?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国家工作人员受贿300万元的,根据法律规定,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受贿300万全部退赃可判几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接受300万贿赂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则不是受贿,不用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如果没有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但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300万的,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处罚。如果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总结: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接受300万贿赂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则不是受贿,不用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提起公诉前300万全部退赃的,法院可以从轻处罚,具体判几年,需结合案件情况确定。
转化图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