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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找律师能做什么?

来源:衡宁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1-09-16 09:17 浏览:   标签:
在生活中,往往有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其亲属不知道还如何是好。一般来说,在被刑事拘留后,可以直接去委托律师,那么这个阶段,律师能够做些什么呢?
 
刑事拘留找律师能做什么?(图1)
 

一、什么时候可以委托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也就是说,因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之后,可以马上委托辩护律师介入,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二、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做哪些工作?

 
第一、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还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总的来说,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向其了解下列情况以便于更好地帮助当事人辩护:此外,辩护律师会见时也要做好下列工作:
 
(1)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介绍刑事诉讼程序;
 
(2)告知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权利、义务;
 
(3)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行使方式及放弃权利和违反法定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
 
第二、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辩护律师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取保候审的条件,应当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的婴儿,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第三、代理申诉、控告
 
辩护律师对于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可以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解除、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犯罪嫌疑人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予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或其他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
 
辩护律师可以要求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侦查机关及时处理,对不及时处理或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当事人因为涉嫌犯罪被拘留后,此时最关键的是尽快聘请辩护律师介入,律师介入越早对当事人越有利,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或代理申诉、控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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