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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网络谣言要判刑吗?

来源:衡宁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9-03-20 14:03 浏览:   标签: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如今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互联网,衣食住行都已经与网络挂钩。年轻人每天上网的时间已经越来越多,每天刷微博、逛论坛、浏览新闻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网络在让我们享受便捷、享受生活的同时,也衍生出一些问题,比如网络暴力、网络谣言,严重的时候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的秩序。
 
有的人说了网络都是虚的,说什么都没事,但是网络谣言传播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而且真伪难辨、蛊惑性强,那么传播网络谣言要判刑吗?其实目前我国已经明确了网络谣言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今天小编就来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

传播网络谣言要判刑吗?

从《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来看,法律将四种情形(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虚假谣言传播纳入刑法范畴,这些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依法定罪判刑。《诽谤信息解释》对利用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行为也将依法进行定罪处罚。
传播网络谣言要判刑吗?(图1)

传播网络谣言入罪标准:

网络实施诽谤行为入罪标准: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寻衅滋事行为入罪标准:
 
1、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敲诈勒索行为入罪标准: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非法经营行为入罪标准: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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