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很多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抱有一种思想,认为自案情已经很明确了,那么就没必要请律师了。那么,这种情况是不是真的就不用请律师了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如果刑事案件的案情已经很明确了,还需要请律师吗?
其实,这种想法一定程度上是片面的,一个刑事案件的最终定罪、量刑结果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在办案过程中还有方方面面的因素可能会影响案件结果,而律师就是来发现问题的。
刑事案件请律师的作用主要从两方面来概括,一方面是
刑事律师通过行使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权利来收集、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进而来影响案件的结果。虽然案情已经很明确了,但是是否有存在罪轻或者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这些都会影响案件的结果。
比如,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又或者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影响量刑的因素。而刑事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可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实践当中,很多当事人往往是没有法律意识的,不懂自己的诉讼权利,在面对国家机关侵犯自身权利时可能意识不到,比如遭受了刑讯逼供,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但当事人往往就会因为不懂法而错失申辩的机会。那么刑事律师的意义就在于帮助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在独自面对国家公权机关时,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依靠,能够保障其自身权利不受侵犯。
总结:
所以说,即使案情很明确了,但每一个案件中仍然有很多因素可能影响最终的案件结果,所以刑事律师在其中仍然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