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已经明白,家人被带走后,第一时间应该做些什么。下面,我们接着介绍第二个问题,律师如何介入案件,以及律师能做些什么?
答: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家属可以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案件。)
司法实践中,很多家属认为法院开庭审理了再委托律师,这种心态和想法会耽误刑事案件中的很多时机,包含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取保候审的时机、重罪名更改为轻罪名的时机、犯罪数额降低的时机、数个罪名案件中罪名减少的时机以及检察院不起诉的时机等。
刑事案件与其他类案件不同,涉及到可能被剥夺生命、自由的。因此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越早作用越大,例如在刚被刑事拘留后专业律师介入,就可以防止侦查初期被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能够有效地辅导嫌疑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国家刑事案件仍旧是以口供为中心,一旦不利口供被固定,会对案件后期处理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