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看来,律师介入越早,对当事人越有利。毕竟律师经验丰富,熟知法律。那么,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办法委托律师时,当事人或家属应该怎么办?
答:
我们国家有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为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这个制度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适用,法律援助辩护只能由律师担任,贯穿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整个刑事诉讼阶段。申请主体,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如果,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资讯、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需要说明的是值班律师是法律帮助者,不是辩护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