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涉黑涉恶案件,目的大多都是追求经济利益,往往司法机关在查获这类犯罪时,都会发现涉巨额的财产。那么最终这些财产应该怎么处理呢?
一、涉黑涉恶案件财产主要包含哪些?
根据《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为
涉黑恶犯罪财产的处置提供了规范指引,其明确规定了 “涉案财产”是指:
(一)黑恶势力组织的财产;
(二)犯罪嫌疑人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犯罪嫌疑人实际控制的财产;
(四)犯罪嫌疑人出资购买的财产;
(五)犯罪嫌疑人转移至他人名下的财产;
(六)犯罪嫌疑人涉嫌洗钱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犯罪涉及的财产;
(七)其他与黑恶势力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财产。
二、如何处理这些涉案财产?
第一、返还。涉案财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返还:
(1)有证据证明确属被害人合法财产;
(2)有证据证明确与黑恶势力及其违法犯罪活动无关。
第二、依法追缴、没收。涉案财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没收:
(1)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
(2)黑恶势力组织成员通过个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
(3)其他单位、组织、个人为支持该黑恶势力组织活动资助或者主动提供的财产;
(4)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通过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取的财产或者组织成员个人、家庭合法财产中,实际用于支持该组织活动的部分;
(5)黑恶势力组织成员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
(6)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利用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
(7)其他应当追缴、没收的财产。
此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除应当对随案移送的涉案财产作出处理外,还应当在判决书中写明需要继续追缴尚未被足额查封、扣押的其他违法所得;对随案移送财产进行处理时,应当列明相关财产的具体名称、数量、金额、处置情况等。涉案财产或者有关当事人人数较多,不宜在判决书正文中详细列明的,可以概括叙述并另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