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基于案件需要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对于被羁押的人会关押在看守所内。往往犯罪嫌疑人的家属都会很担心,想要去看守所内探视,那么可以去探视吗?什么时候才可以探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从规定可以得知,只有辩护律师或者辩护人才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其他人是无权申请会见的。同时需注意的是,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法律规定只能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所以在侦查阶段,也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内会见犯罪嫌疑人。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向其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信息等基本情况;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无罪、罪轻的辩解等情况。此外,辩护律师会见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介绍刑事诉讼程序;告知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权利、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行使方式及放弃权利和违反法定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
虽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被定罪量刑之前,家属不能去看守所探视,但是如果已经被定罪量刑,在服刑期间,家属是可以探监的。
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家属在探监时,需要出示以下证件: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总结:
可以看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尚未定罪量刑的,一般只有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可以会见,其他人是无权申请探视当事人的。对于已经被定罪,在服刑期间的罪犯,家属可以申请探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