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是法院传唤当事人所用的一种方式,当事人接到法院传唤时,应该怎么办?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下面小编为您介绍接到传唤怎么办。
接到法院传唤怎么办?
1、首先区分真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法定程序传唤当事人应诉。方式有传票传唤、电话通知、通过基层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单位等通知、捎信、带话等。这时,一定要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庭,不能置之不理。如果不到庭说明情况,法官可能按原告的请求缺席判决,那会非常不利。
2、到法院
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
你拿到起诉状后,要在法官给你的“送达回证”上签字,这是你收到起诉状的证明(以后法院给你的任何文书,你都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这是诉讼程序,不牵扯案件的实质内容,与官司输赢无关。如果法官询问你一些情况,你要如实回答,最后在询问笔录上签字。
在你认真看完起诉状后,有几种情况:
(1)对方起诉之事你非常清楚,官司输赢你心知肚明。明智之举是找对方协商在开庭之前了结纠纷,避免诉累。
(2)对方起诉之事与你的认为有出入甚至无理,你就要考虑如何打赢这场官司。
(3)如果你认为此案不归这个法院管,你可以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要求到你认为该受理此案的法院审理。管辖异议成立与否要看法院的裁定。如果异议被法院驳回,你不服可以上诉,等上级法院的裁决。上级法院的裁决是终审裁决,你必须服从。至此,应诉阶段结束。
因此,我们在接收到法院的传唤就需要清楚自己该怎么做,才能有帮助。这也是需要大家知道这样一个过程,在实际中遇到类似的情况也好从容应付,希望本文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