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时常会发生偷扒铁轨、损坏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无故扭动地铁紧急装置等行为,轻则导致火车等延误,重则可能发生倾覆、反倒等危险,危及对人生命安全。这些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肯定会受到法律制裁,那么会被判刑吗?
破环交通设施会判刑吗?
我国刑法典第117、119条规定了“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对象是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以及与交通运输安全有关的,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无论采用何种方法破坏,只要是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就构成本罪既遂。所谓的“其他破坏活动”,是指那些虽没有直接破坏交通设施,但其行为本身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破坏活动,如在铁轨上放置石块、涂抹机油、乱发指示信号、故意提供错误的气象预报等。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破坏交通设施存在过失犯罪,即“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施,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侵犯的是交通运输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坏交通设施,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是指已经实际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损等重大公私财产的损失或者多人伤亡的后果。另外,虽有损坏交通设施的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主体同样为一般主体,但主观方面为过失,该过失是针对造成的严重后果而言。
我国《刑法》第117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9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该罪的刑法依据,可见破坏交通设施是会判刑的,罪轻也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设施的完整和良好运行事关社会公共安全和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千万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肆意破坏交通设施,其导致的后果是难以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