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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发票属于什么罪行?

来源:衡宁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9-11-12 09:29 浏览:   标签: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这样的案件:行为人以自己或者他人名义设立多家公司,到国家税务局领取相应发票,然后出售给那些需要发票的企业,从中牟利。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但是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所以一些公司企业就通过购买发票来冲账达到避税目的。

倒卖发票属于什么罪行?

       对于出售合法领取的发票牟利的行为,我国刑法作了专门规定,即“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故意非法出售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发票管理秩序。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已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刑法》第211条的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的主体。其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
 
倒卖发票属于什么罪行?(图1)
 
       本罪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故意非法出售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行为。尽管刑法上未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构成规定任何情节上的限制,但是依据《刑法》第13条“但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并非所有的非法出售发票的行为均须作为犯罪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68条对构成本罪的情节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即非法出售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我国《刑法》第209条第四款及第211条的规定:犯非法出售发票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发票对于公司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及其缴纳税款都十分重要。行为人倒卖发票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也损害了国家税收管理秩序,危害了国家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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