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业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计算机的普及在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同时,其自身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我国面临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威胁,网络犯罪也呈上升趋势。从今天开始我将介绍刑法上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犯罪的相关罪名。今天我们就先来了解一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一、什么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刑法》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从刑法条文规定来看,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因为这些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保障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其犯罪对象具有特定性。实践中很多人非法侵入普通公民、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际上并不构成本罪。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铁某发现某市安监局官网存在“上传漏洞”,便使用其电脑中的软件,将从互联网上下载的木马程序伪装成正常文件上传至某市安监局官网,侵入该网站并获取了该网站部分控制权限。
三、非法侵入如何界定?
一般来说,非法侵入是指未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授权或批准,也即没有访问权限的人进入了计算机系统。行为人往往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计算机知识、技术,采用破解密码、盗取密码、强行突破安全工具等方法,进人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还有的通过使用黑客工具进入相关网站,修改网页源代码、添加“黑链代码”或者将广告以超链接形式挂靠在该网站。上述案例中的铁某就是在并未获得授权的情形下,私自利用病毒程序突破计算机的安全机制,从而非法侵入安监局的计算机系统之中。
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在于打击非法侵入国家级计算机系统的行为,其原因是基于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