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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法庭秩序罪

来源:衡宁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9-03-06 14:51 浏览:   标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扰乱法庭秩序罪怎么办?家属应当做什么?

 
首先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被就留失去自由,对法律不了解不知道如何录制口供,担心被刑讯逼供,无法保证自己的权益,这时家人担心但又知道怎么办?需要及时聘请扰乱法庭秩序罪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进行分析,搜集证据,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争取做无罪、罪轻以及争取缓刑等有效辩护。
 

扰乱法庭秩序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本罪的构成以情节严重为其构成必要条件,只有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才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才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因此,对那些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不严重的,经劝阻、制止,停止实施扰乱行为的,不应认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
 
2、本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罪过形式方面为直接故意,也即行为人决意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希望自己的行为干扰法庭秩序。因此必须把那些由于情绪激动、亢奋,或者性格爽直或坚持自己的看法等原因而一时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中说话声音过大,行为有所不当,或言语有所过激的情形与扰乱法庭秩序罪区分开来。前者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具有扰乱法庭秩序的直接故意,所以不宜也不应作为扰乱法庭秩序罪来论处。
 
(二)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从本质上讲,干扰法庭秩序也是扰乱社会秩序的一种表现情况,以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也是按扰乱社会秩序来处理的。
 
但在本法中规定了扰乱法庭秩序罪这一新罪名的情况下,将扰乱法庭秩序从扰乱社会秩序中分离出来,加以专门的规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按照特别条文优先于一般条文,则应按扰乱法庭秩序罪处。
 
1、从客体方面看,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客体为法庭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客体则是社会公共秩序。
 
2、处罚范围不同,对于聚众扰乱法庭秩序因而构成犯罪的,对全部行为人都予以惩罚,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则只处罚首要分子。
 
 
扰乱法庭秩序罪(图1)

扰乱法庭秩序罪量刑标准: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2、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3、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4、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扰乱法庭秩序罪立案标准:

 
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其构成必要条件,只有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才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才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因此,对那些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不严重的,经劝阻、制止,停止实施扰乱行为的,不应认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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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法庭秩序罪办案流程:

 
公安机关查明案情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拘留、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刑罚。最后,将犯罪嫌疑人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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