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被告人对一审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是可以提出上诉的,那么整个案件就会进入二审程序,那么在二审程序,被告人是否还可以聘请辩护律师呢?二审程序中律师的作用大不大?
一、对一审判决不服怎么提起上诉?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书面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当然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从法律规定来看,享有上诉权的主体只要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都可以提出上诉。针对每一个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可以提出不同的上诉理由。比如,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定罪量刑有错误;或者办案人员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等等。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期限只有十日,而不服裁定上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二审可以聘请辩护律师吗?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不仅是一审程序,在二审程序也可以委托辩护律师。
三、二审的辩护律师主要可以做哪些工作?
二审程序启动后,辩护律师应当及时到法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必要时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经过阅卷、会见上诉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二审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开庭审理的意见并说明具体理由:
(一)上诉人、上诉人的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辩护律师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存在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三)人民检察院或者上诉人及其辩护律师提交新证据的;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辩护律师出席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活动,应当根据引起二审程序的诉由确定辩护思路和重点,展开辩护。对上诉案件,应当重点围绕上诉所涉及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展开辩护活动,请求二审人民法院撤销原判,进行改判;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请求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已经发回重审过一次的案件应当直接要求人民法院按疑罪从无原则宣告被告人无罪;
在二审程序中,辩护律师发现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存在下列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并且经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同意,可以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意见: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总结:
可以看出,二审程序的辩护律师,要把握的方面也是比较多的,既要协助被告人提出上诉,确定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代写上诉状等工作,还要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帮助被告人做无罪、罪轻的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