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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长多久?

来源:衡宁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9-05-14 09:48 浏览:   标签: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下面小编就来讲一讲拘留的时间。

刑事拘留最长多久?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什么情况下会被拘留,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二十三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不过拘留只是刑事案件处理的开始,37天内会变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直到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时间通常半年到一年之间。当然,也有可能变为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最长多久?(图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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