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刑事案件中,律师是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实际上律师所能发挥的作用跟他们所拥有的权利是密不可分的。那么刑事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一)会见、通信权
会见、通信权是刑事辩护律师一项重要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便于律师尽早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从而能更好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二)阅卷权
查阅案卷是律师办理刑事辩护业务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律师知悉案件情况的主要手段。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通过查阅卷宗,了解整个案件的细节情况,以便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好的准备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三)调查取证权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也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四)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护权
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询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
总结:
实际上律师的权利远远不止上述几项,还包括代理申诉、控告、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基本情况的权利、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等等。律师通过行使上述这些权利来收集、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进而来影响案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