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每个刑事案件由于案件复杂程度不一样,导致办案期限也有所差异。有的案件甚至很长时间都没有处理下来,那么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拖得越久说明什么?可以无限期拖下去吗?
刑事案件办理时间长一般说明案件处理难,涉及面广,牵连人数多。比如,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往往被害人人数众多,涉及地区广,而司法机关想要取证调查所需要的时间就会比一般的普通案件多。
我们以羁押期限来说明,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但是如果案件在前述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甚至,如果是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第二种特殊情况延长期限届满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这就表明,刑事案件的诉讼进度和羁押期限往往跟案件性质和调查需要等因素相关联。
那可能有的人会认为,既然刑事案件可以延期,是不是表示可以无限期拖延下去。这个想法是错误的,虽然案件存在复杂情况,但是司法机关仍要在延期后确定的期限内办结案件,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一方面是长期拖延会浪费司法资源,另一方面是一直不能给出案件结果,对被告人、被害人以及整个社会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总结:
在刑事案件中长时间拖延,往往与案件的性质有关。有些案件涉及人数多,调查难度大,所以时间会更长。不管延期与否,都不存在对被告人、被害人有利或不利的说法,司法机关仍然会在确定时间内审结案件,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