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面对他人的一些不当言论或者举止,我们经常会反驳道:“你这是侮辱诽谤!”那么,在法律上,侮辱诽谤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侮辱、诽谤是一个罪还是两个罪呢?二者又有什么区别?下面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定罪量刑方面,侮辱行为和诽谤行为分别成立侮辱罪、诽谤罪。
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为公民的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犯罪对象必须特定的自然人,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组织。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首先,必须有侮辱行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暴力侮辱、言词侮辱、文字侮辱等;其次,侮辱他人必须是公然进行的。
所谓“公然”是指在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者看到的、听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至于被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犯罪成立。
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步某种事实,损坏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为公民的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犯罪对象必须特定的人。
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虚构虚假事实。若散布传播的是客观存在的或者略有夸张的事实,损坏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不构成本罪,可能涉嫌侮辱罪。所谓“散布”,是指用语言或者文字的方式扩散捏造的内容,使众人知道。实践中一般认为,捏造损坏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并散布的行为才可以构成本罪。
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
侮辱罪与诽谤罪侵犯的客体相同,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同为直接故意,并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但是二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第一,侮辱的方法可以用暴力方法,而诽谤不可以用暴力方法。
第二,侮辱是以公然实施的损害人格尊严、名誉的行为,但并不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并散布有损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且法律没有以公然实施为条件。
诽谤罪与
侮辱罪在客体、主体、主观方面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主要是方法手段、表现方式上存在区别,在实践中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情节进行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