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律视微言,我是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的巩志芳律师。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带着大家解读《刑法》中规定的一些刑罚措施,今天就先来了解一下管制。管制是什么意思,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来开展执行工作的?
很多人都知道当犯罪分子被法院判处刑罚后一般是要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中,而管制与其他刑罚的重要区别就在于不予关押,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其仍可以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
问题1:一般什么样的罪行会适用管制呢?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比如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文物管理罪等章节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比如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适用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问题2:管制的时间一般是多长呢?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问题3:如何对犯罪分子进行管制?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1)禁止从事特定活动,比如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或者在设立公司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
(2)禁止进入的区域和场所,比如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3)禁止接触的人员,比如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问题4:如果在受管制期间,又犯下新罪,会如何处理?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要实行社区矫正。虽然管制不予收押,其人身自由还是会受到一定限制。犯罪分子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不得再次犯罪。
若当事人在管制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问题5:管制会留下案底吗?
虽然管制是一种开放性刑种,但始终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刑事犯罪会记入公民的犯罪记录档案,即会有犯罪案底。
管制也是一种刑罚,主要适用于罪行轻,人身危险性小的犯罪分子,其不用到监狱或看守所服刑,但人身自由仍受到一定限制。以上就是关于管制的一些解读,感谢大家的收看,我是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的巩志芳律师,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