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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来源:衡宁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9-04-08 13:53 浏览:   标签:
问:以上我们讲的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讲讲被害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答:
1、首先,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申请复议,也可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如果检察院不起诉,有权向上一级机关要求申诉,有权向法院提出自诉。
 
相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其自身权益。
 
2、其次,如果被害人在刑事犯罪中,还有财产损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害人有权申请通知信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无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堪言,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只是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对未生效裁定不服,不能上诉,但可以请求检察院抗诉。对生效裁判不服,可以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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