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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来源:衡宁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2-01-06 11:09 浏览:   标签:刑事案件管制和拘役拘役适用对象

对于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来说,一旦被抓获,则意味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要受到刑事处罚。一般来说,对于社会危害性低的犯罪行为,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或者拘役,那么这两者有何区别?

刑事犯罪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图1)

一、什么是拘役?

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有如下特点:(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什么是管制?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三、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可以看出,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在此期间人身自由完全受限制,一般是被关押在看守所内。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可以参加工作,在家里居住,只是由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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