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律视微言,我是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的巩志芳律师。今天我们将开始解读累犯,什么情况下构成累犯,有什么法律后果?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 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原则上构成累犯的,应从重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一)一般累犯
先来看看一般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问题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由此可得知,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主观条件:前后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年龄条件:前后罪都必须是已满18周岁的人犯罪,如果第一次犯罪时行为人未满18周岁,第二次犯罪时行为人已满18周岁,则不是累犯。
刑度条件:前后罪都必须是被判或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时间条件: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
【案例】
2019年1月26日,犯罪嫌疑人高某在一茶楼持刀连续捅刺熊某胸腹部,致熊某死亡。高某曾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被法院判处刑罚,最近一次是2014年10月16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5年1月11日刑满释放。
从上述案情可得知,高某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是在2015年1月11日,而又在2019年1月26日实施故意杀人行为,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二)特殊累犯
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问题2: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
特殊累犯只要求前后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三类罪中任一罪, 不要求前后罪名保持一致,也没有刑罚种类和犯罪时间的要求。
问题3:构成累犯的法律后果?
不管是一般累犯还是特殊累犯,其法律后果是应当从重处罚,不能适用缓刑,不能适用假释。
问题4:累犯可以适用减刑吗?
根据法律规定,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一定程度上没有作出对累犯限制减刑的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满足条件,累犯也可以减刑,关于减刑的规定我们后面节目中会有详细介绍。
累犯和一般犯罪人有所不同,它是在犯罪已经被判处刑罚后的再次故意犯罪,表明犯罪人具有较为严重的人身危险性,所以累犯需要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