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律师:孙毅律师
一、案情简介
原告在市场上发现了被告生产销售的一种产品上的图案侵犯了原告所有的商标权,同时被告使用的广告语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原告代理人又调查了市场,取得了被告侵权的证据。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二、判决结果
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方停止侵权,给付原告方一定赔偿,原告方撤诉。
三、案件评析
本案被告的侵权行为是两个独立的行为,既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又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商标权和著作权都是专有的、排他的。未经权利人允许,他人是不能擅自使用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