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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受贿罪、诈骗罪(二审)

来源:衡宁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0-05-21 10:20 浏览:   栏目:2018年
代理律师:常铮律师、奚玮律师

一、案情简介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王某某犯受贿罪、诈骗罪一案,于2016年12月1日作出(2015)x刑初字第00195号刑事判决。王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判决结果

1、撤销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2015)x刑初字第00195号刑事判决;
2、发回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三、案件评析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发回重审。
 
附:刑事裁定书说明(本案裁定书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
 
王某某受贿罪、诈骗罪(二审)(图1)
 
王某某受贿罪、诈骗罪(二审)(图2)
 
王某某受贿罪、诈骗罪(二审)(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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